行政院金融監管理委員會


  • 自本(97)年7月1日起金管會全球資訊網及電子郵件信箱等所有對外系統網域名稱正式改為「FSC」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4月15日)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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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97)年7月1日起金管會全球資訊網及電子郵件信箱等所有對外系統網域名稱正式改為「FSC」
    為符合世界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網域名稱命名趨勢,促進與國際接軌之有效性,以提昇我國全球競爭力等國際相關評比,俾利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推廣金融監理網際網路相關應用及便於民眾透過網路反映金融市場相關意見及建議,爰於本(97)年7月1日啟用新網域名稱FSC,敬請廣為宣傳,本會所有對外網站及電子郵件信箱網域名稱配合修改情形如下:
    一、本會全球資訊網原網址為http://www.fscey.gov.tw,更改為http://www.fsc.gov.tw
    二、基金繳費平台原網址為https://sfweb.fscey.gov.tw/sfweb,更改為https://sfweb.fsc.gov.tw/sfweb
    三、民意信箱原網址為http://fscmail.fscey.gov.tw/fsc-sps/SPSA/SPSA01001.aspx,更改為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A/SPSA01001.aspx
    四、全文檢索搜尋引擎系統原網址為http://search.fscey.gov.tw/hysearch/cgi/p_gen.exe?home=index,更改為http://search.fsc.gov.tw/hysearch/cgi/p_gen.exe?home=index
    五、本會同仁電子郵件信箱原為 @fscey.gov.tw,更改為@fsc.gov.tw,例如aa@fscey.gov.tw更改為aa@fsc.gov.tw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4月15日) 2008/04/16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4月1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4月16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台灣奈普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6255)申報發行國內第1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乙案,本案因未依規定評估「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3條規定情事,業於97年4月14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處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號2506)負責人新臺幣24萬元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97年4月 日

    二、受裁罰對象: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章啟光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第7條第3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96年11月26日未督促子公司依處理準則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處理準則第7條第3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參、處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 裁罰時間:97年4月14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苗豐強君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5條

    四、 違反之事實理由: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達公司)自96年2月8日起至96年8月16日止為TOP WISDOM INTERNATIONAL CORP. (以下簡稱TOP WISDOM公司)背書保證金額為美金1,846,600元,惟查神達公司對TOP WISDOM公司既無業務往來且無直接及間接持股超過50%之母子公司關係,不符合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故神達公司為TOP WISDOM公司背書保證,核有違反上開規定。

    五、 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該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附件列表:

    1. 預計97.04.16申報生效

    2. 97.04.15不繼續公開發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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