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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4月1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已公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30,112,2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01,122,00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
四、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884)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美金300,000仟元乙案,因該公司於97年4月10日自行補正相關書件,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條第3項規定,自97年4月10日起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依據「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第11條及「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17條與第28條發布令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97年4月10日依據「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第11條第2項與第3項及「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17條第2項與第3項、第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期貨經理事業繳存設置保證金或營業保證金之「金融機構」及全權委託資產之「保管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須達「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須達「A-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並訂定該事業以國內政府債券以外之有價證券繳存設置保證金或營業保證金者,該有價證券之種類,以上市或上櫃之「金融債券」及「公司債」為限,且該債券本身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須達「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附件列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訊息(4月1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4月14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貳、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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