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布96年度保險申訴案件統計 2008/03/20
  • 本國銀行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 2008/03/20
  • 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統計表 2008/03/20
  • 有關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38號解釋之處理方式乙案 2008/03/20
  • 自動化服務機器概況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97年第1季(1-3月份)績優服務人員當選人為第三組盧稽核怡親及第二組胡副研究員秀萍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徵聘用研究員(金融類)1名至97年3月27日止  2008/03/20
  • 事前契約內容看清楚 事後消費爭議糾紛少 2008/03/20
  • 放寬保險業得自行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新聞稿 2008/03/20
  • 金管會保險局外補約聘副研究員2名及職務代理之約聘人員1名,報名截止日為97年4月1日止 2008/03/20
  • 金管會通過法商科法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Compagnie Francaise D’assurance Pour Le Commerce Exterieur)申請設立台灣分公司案 2008/03/20
  • 金管會通過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立越南子公司 2008/03/20
  • 金融統計指標 (97年1月版) 2008/03/20
  • 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97年1月版) 2008/03/20
  • 華南期貨經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營業及解散案 2008/03/20
  • 開放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說明 2008/03/20
  • 應徵約聘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 2008/03/20
  • =================================================================================================

  • 公布96年度保險申訴案件統計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布去(96)年度保險申訴案件統計。

    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受理之申訴案件統計,96年保險「申訴件數」及「申訴率」,財產保險部分雖較95年度減少,然人身保險業有增加之趨勢,尤以非理賠部分之申訴件數增幅較高,其主要原因為「招攬糾紛」(54.8%)與「契約轉換與變更年期爭議」(9.8%);就險種而言,人壽保險比率(56.11%)最高,投資型保險(25.43%)次之(詳見附表)。

    據金管會分析指出:本期申訴總件數及申訴率較去年同期上升,其中申訴總件數增多除因整體有效契約成長外,主要係下列申訴案件增加所致:

    (一)招攬糾紛、契約轉換與變更繳費年期爭議。

    (二)業務員不實招攬。

    (三)未詳實告知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費用、目標保費配置過高或誇大投資報酬率。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者重視,並加強銷售行為之管理,若發現不當保險銷售行為係保險公司政策或管理不當所致,將從嚴處理,必要時該會將對其施予停售商品或限制業務等之處分。對於保險業務員不當招攬行為,若經查證屬實,除責成各保險公司應確實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之規定嚴懲外,另持續落實下列事項:

    (一)已責成壽險公會訂定業務員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統一懲處標準,及增列何種違規行為應移送法辦的判定標準並要求其會員公司確實執行,以導正市場秩序。

    (二)約談申訴率及件數增加之保險公司或保經保代公司相關負責人,除責成其應嚴格督導業務招攬行為外,並要求公司提出改善方案。

    (三)將保戶申訴指標列入核准保險業開辦新業務審核項目之一,如傳統型外幣保單、產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等,以促使保險業重視消費者權益。

    (四)要求保險業將業務招攬納入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

    (五)已責成壽險公會訂定「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經由保險業者發揮自律功能,以防止業務員不當勸誘要保人辦理保單轉換或繳費年期變更,而致損及保戶權益之情事發生。

    金管會再次呼籲民眾於購買保險商品時應審慎評估自身需求,仔細瞭解保險商品內容,並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自身權益。

    (一) 檢視自己目前的保險保障需求與投保狀況,不要為了人情而購買根本不需要或不適合的商品。

    (二) 保險費是長期的負擔,要量入為出,不要拿短期收入的錢來買保險。

    (三) 仔細閱讀保單條款,如果看不懂,務必請業務員或保險公司解釋清楚。

    (四) 收到保單後應詳閱要保書及條款內容,倘不滿意保單內容,應於收到保單翌日起10日內,以書面檢同保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全額退費。

    (五) 勿聽信招攬人員勸誘任意終止原保單並轉保新保單,要確認瞭解轉換前、後的保障內容與保費負擔的差異,同時要記得索取契約轉換前後之利益比較表及相關權益說明書(如是否洽收手續費等)以供參考。

    相關統計資料詳如附件。
    附件列表:

    1. 96年下半年申訴資料統計明細表

    2. 96年申訴資料統計明細表

    3. 申訴資料統計分析

  • 本國銀行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 2008/03/20
  • 本國銀行資產報酬率、淨值報酬率

  • 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統計表 2008/03/20
  • 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統計表

    9307~9702(97/3/20更新)

    9307~9701(97/2/22更新)

    9307~9612(97/1/22更新)

    9307~9611(96/12/21更新)

    9307~9610(96/11/28更新)

    9307~9609(96/10/19更新)

    9307~9608(96/9/29更新)

    9307~9607(96/07/30更新)

    9307~9606(96/06/30更新)

    9307~9605(96/5/30更新)

    9307~9604(96/5/30更新)

    9307~9603(96/4/26更新)

    9307~9602(96/3/29更新)

    9307~9601(96/3/2更新)

    9307~9512(96/1/23更新)

    9307~9510(95/11/26更新)

    9307~9509(95/10/30更新)

    9307~9508(95/10/3更新)

    9307~9506(95/8/8更新)

    9307~9505(95/6/26更新)

    9307~9504(95/5/23更新)

    9307~9503(95/4/28更新)

    9307~9502(95/3/24更新)

    9307~9501(95/2/24更新)

    9307~9412(95/1/24更新)

    9307~9411(94/12/20更新)

    9307~9410(94/11/22更新)

    9307~9409(94/10/25更新)

    9307~9408(94/10/04更新)

     

  • 有關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38號解釋之處理方式乙案 2008/03/20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97年3月7日發布第638號解釋,就高O明證券交易法事件,認最高法院94年度判決所適用行為之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下稱查核實施規則)第8條,關於處罰對象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人為多數時之歸責方式之規定,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並無法律依據或法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尚有未符,應於釋字第638號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失其效力。本會擬具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 處理方式:現階段為加強董監事之經營責任,並鼓勵選任獨立董事,落實公司治理,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仍有存在之必要,爰維持該條文之規定,惟對違反者不處行政罰,另依前開處理原則配合修改查核實施規則相關規定,並以強化資訊揭露等配套措施替代行政處分;未來將於修正證券交易法時併同刪除同法第178條第1項第6款罰責之相關規定。

    二、 配套措施說明:

    (一)強化資訊揭露:簡化投資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上市(櫃)董事或監察人持股不足彙總表之流程,並將連續3個月董事或監察人持股不足之上市(櫃)公司,納入財務專區指標,以提醒投資人注意相關資訊。

    (二)配合發行面規定加強管理:公開發行公司有申請上市(櫃)公司或上市(櫃)公司有申請增資者,其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是否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情形,將列為本會准駁其增資或申請上市(櫃)之審查重點。

  • 自動化服務機器概況 2008/03/20
  • 一、時間序列統計

    二、月資料統計

    三、資料背景說明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97年第1季(1-3月份)績優服務人員當選人為第三組盧稽核怡親及第二組胡副研究員秀萍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徵聘用研究員(金融類)1名至97年3月27日止  2008/03/20

  • 附件列表:

    1. 9703檢查局聘用研究員(金融類)徵才條件

  • 事前契約內容看清楚 事後消費爭議糾紛少 2008/03/20
  • 當您與銀行業務往來簽約前,是否已事先睜大眼睛仔細閱讀各項條文內容?而您在簽約後,是否又曾因為對契約的不瞭解,而引發擾人的消費糾紛?為保障您的權益,金管會特別提醒您在與銀行簽訂定型化契約時應注意的事項:

    1.簽約前充分了解契約書內容:請詳細閱讀契約內容及約定條件,瞭解您所須負擔的各項成本、費用及應負義務,尤其以紅字、粗黑或其他顯著字體標示的地方,請您更需要特別留意,在各種疑慮沒有釐清以前,切勿任意簽名。

    2.簽約後妥適保管契約書:簽訂完成契約後,請記得向銀行索取契約書正本或加蓋「與正本完全相符」的影本乙份留存,如果銀行未主動提供時,請務必向銀行索取,日後如果發生爭議時,便可以拿出留存的契約書重新檢視,以爭取個人的權益。

    金管會為便於消費者能充分了解銀行各項業務的定型化契約,已請各銀行將消費者較常申辦業務的定型化契約揭露在銀行自有網站專區上,包括保管箱租用約定書、支票存款約定書、買入或託收外幣票據申請書及約定書、匯出匯款申請書、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現金卡定型化契約等,您可以自行至各銀行網站搜尋下載空白契約書參考比較。

  • 放寬保險業得自行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新聞稿 2008/03/20
  • 目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係採取個案事前核准制,投資金額加計投資於無信用評等或信用評等等級未達twBBB-等級或相當等級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之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1%,在考量保險業過去投資該項商品尚無違約情形,投資報酬率略高於一般固定收益型商品,且投資風險尚低,在目前低利率的投資環境之下,此類投資工具尚有其投資利基,故為增進保險業資金運用之時效性並兼顧其投資收益之穩定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保險法第146條第1項第8款「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規定,擬訂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相關規定,允許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200%以上之保險業,得在法定限額內自行投資符合一定條件之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並酌予提高投資限額。

    由於本次放寬保險業得逕行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免再個案申請核准,則應要求保險業訂定內部處理程序,並有效落實風險管理,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規定,並於本(3)月20日討論通過。謹說明其要點如下:

    一、 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其投資總額加計投資於無信用評等或信用評等等級未達twBBB-等級或相當等級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之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2%。

    二、 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未達200%者,不得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

    三、 不動產信託之受託機構須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BBB+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四、 保險業應訂定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處理程序,並提報董事會同意通過後,始得辦理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投資;另保險業於每筆個案投資時,應確認該不動產已完成信託程序及取得建造執照,始得投資該不動產信託受益權。

    五、 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時,應指派具有相關從業經驗或專業訓練人員負責、確認該不動產是否已完成信託程序及取得建造執照,並提出投資評估報告。

  • 金管會保險局外補約聘副研究員2名及職務代理之約聘人員1名,報名截止日為97年4月1日止 2008/03/20

  • 附件列表:

    1. 約聘副研究員

    2.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金管會通過法商科法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Compagnie Francaise D’assurance Pour Le Commerce Exterieur)申請設立台灣分公司案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97年3月20日委員會議通過法商科法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Compagnie Francaise D’assurance Pour Le Commerce Exterieur,(COFACE),以下簡稱「科法斯產險」)申請設立台灣分公司案。

    金管會表示,科法斯產險成立於1948年,為一跨國性保險集團,2007年第2季資產為5,792百萬歐元(約新台幣2,713億元),股東權益為1,134百萬歐元(約新台幣531億元)。2006年獲得Standard & Poor’s(標準普爾)AA-及Fitch Ratings(惠譽)AA之信用評等,具有穩健之財務結構。

    科法斯保險集團以商業信用保險及相關風險管理服務為其主要業務,在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國、英國等地設立保險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信用保險服務或商業徵信服務。其商業信用保險業務係以企業戶或銀行為被保險人,保障企業或銀行因無法收到貿易貨款而造成的損失。科法斯產險及旗下子公司營運據點涵蓋歐洲、美洲、亞太地區,信用保險經營經驗豐富。該公司能在台設立分公司,除可引進信用保險商品及觀念外,並有助於台灣信用保險之人才培養,尚可顯現外資對投資台灣之信心。

  • 金管會通過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立越南子公司 2008/03/20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今日委員會中通過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人壽)申請於越南胡志明市設立獨資子公司案,投資金額為6,000億越南盾,約合新臺幣12.25億元。

    金管會表示,越南之保險市場自1999年起,市場規模每年成長率達29%、保費收入每年平均增長24%(其中壽險每年成長約28%),加以當地經濟穩定且成長快速,各國保險業為爭取商機,紛紛佈局該新興市場,主要以河內市及胡志明市作為設立分支機構地點。

    目前我國保險業在越南設立之分支機構計有:產險業包括兆豐產險越南辦事處、富邦產險胡志明及河內辦事處、明台產險越南辦事處、友聯產險越南辦事處、國泰世紀產險胡志明辦事處等5家6處分支機構;壽險業包括國泰人壽胡志明子公司、河內及胡志明辦事處、南山人壽河內辦事處、新光人壽河內辦事處、台灣人壽越南辦事處等4家6處分支機構。另南山人壽越南子公司、富邦產險與富邦金控合資之越南子公司、友聯產險越南分公司、台灣產險胡志明辦事處等4家4分支機構處皆已取得金管會之核准,將向越南金融主管當局遞件申請。

  • 金融統計指標 (97年1月版) 2008/03/20
  • 一、金融統計指標               下載全書﹝ ZIP檔

          1. 金融機構家數
          2. 主要金融機構存款餘額
          3. 主要金融機構放款餘額
          4. 信託投資及票券金融公司業務統計
          5. 支票存款及退票統計
          6. 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卡及裝設ATM統計
          7. 信用卡業務統計
          8. 金融機構資產、淨值
          9. 金融機構損益概況
        10. 金融機構逾放比率
        11. 金融機構逾放金額
        12. 金融機構員工人數

    二、我國金融暨經濟發展重要指標

     

    (97年2月版金融統計指標預計97年4月21日上載)


    體  例

    一、所載為截至97年3月5日最新資料,凡與前期內容不同者,以本期為準。

    二、部分數字,由於尾數進位關係,總數與細數之間,容或與總數未盡相符。

    三、所用單位數,分別於統計表上端或項目別上註明。

    四、按月刊載各類金融統計,其中金融機構員工人數資料按半年統計。

    五、所用符號代表意義如下:

    0:數值不及半單位

    -:無數值、無意義

    …:數值不明或尚未產生資料

    P:初步統計數

    f:預測數

    r:修正數

  • 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97年1月版) 2008/03/20
  • 編輯概要                下載全書﹝ZIP檔
    名詞解釋
    金融機構的改制、併購與新設

    一、指標
      1-1 重要金融業務指標
      1-2 營運概況
    二、存款
      2-1 一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存款月底餘額
      2-2 一般銀行存款月平均餘額
      2-3 一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定期性存款餘額
      2-4 一般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2-5 一般銀行外匯存款餘額
      2-6 支票存款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
      3-1 衍生性金融商品名目本金餘額(交易目的別)
      3-2 衍生性金融商品名目本金餘額(商品別)
    四、信託資金
      4-1 信託資金月底餘額
      4-2 信託資金月平均餘額
    五、放款
      5-1 一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放款月底餘額
      5-2 一般銀行放款月平均餘額
      5-3 一般銀行對公、民營事業放款(含催收款)餘額
      5-4 一般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含催收款)餘額
      5-5 一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消費者貸款餘額
      5-6 一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消費者貸款業務項目
    六、保證款項
      6-1 保證款項餘額
    七、票券業務
      7-1 票券發行及首次買入金額
      7-2 票券交易量
      7-3 票券持有餘額
      7-4 債券發行、首次買入金額、交易量及持有餘額統計
      7-5 票券金融公司最高、最低與平均利率
    八、自動化服務機器
      8-1 金融機構自動化服務機器概況表
    九、信用卡與現金卡
      9-1 信用卡重要業務與財務資訊
      9-2 現金卡重要業務及財務資訊
    十、財務經營概況
      10-1 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簡表
      10-2 金融機構損益簡表
      10-3 金融機構財務結構
    十一、金融控股公司
      11-1 金融控股公司合併報表財務資料
      11-2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及業務比率表
    十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月報表
      12-1 兩岸金融業務統計表

    附錄 臺閩地區金融機構存放款餘額-按縣市別分(民國96年12月底)

    (97年2月版金融業務統計輯要預計97年4月21日上載)

  • 華南期貨經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營業及解散案 2008/03/20
  • 華南期貨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考量業務經營績效,爰申報終止營業及申請解散,且預定終止營業及解散日為97年3月31日乙案,業經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轉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案經金管會委員會第192次會議討論通過。華南期貨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規定,於終止營業及解散前妥善處理期貨交易事務,以確保委任人權益。

  • 開放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說明 2008/03/20
  • 為健全證券商業務發展,新修正之信託業法開放具備一定資格之證券商得兼營信託業務之特定項目,金管會初步研議現階段開放方向如下:

    證券商現行所從事之下列業務,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得申請兼營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以信託方式辦理:

    1.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商得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2. 財富管理業務。

    3. 現金管理帳戶業務。

  • 應徵約聘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 2008/03/20
  • 應徵約聘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 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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